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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联想投资和IAB拟转让部分所持绿盟科技股份 [打印本页]

作者: 土兄    时间: 2019-2-12 09:55
标题: 联想投资和IAB拟转让部分所持绿盟科技股份
【TechWeb】2 月 11 日消息,深交所上市公司绿盟科技日前发布公告称,联想投资和 IAB 拟转让部分所持绿盟科技股份。


绿盟科技公告截图
绿盟科技称,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Investor AB Limited(以下简称 "IAB")持有公司股份 146,742,4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50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数量为 71,124,6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942%;联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联想投资 ")持有公司股份 87,316,4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190%,本次股份转让数量为 39,956,9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67%。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中电基金 ")持有公司股份 55,097,5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900%;中电科(成都)网络安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网安基金 ")持有公司股份 55,984,0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009%。中电基金和网安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081,6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909%。
股权转让价款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9.08 元 / 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每股转让价格乘以标的股份的数量。受让方 A 应向 IAB 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为 137,476,457.32 元,受让方 B 应向 IAB 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508,335,255.72 元。
各方同意,过渡期间,若因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导致该协议所述标的股份数量变动或其他除权事项的,则标的股份数量及每股转让价格亦应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但股份转让价款不变。若在过渡期间内目标公司以累计未分配利润向转让方现金分红,则受让方按照该协议预定向转让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应扣除标的股份所对应的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绿盟科技今日涨停报 9.65 元,总市值约 77.1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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